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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d002    讀經:

「要常常喜樂,不住的禱告,凡事謝恩;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裏向你們所定的旨意。」(帖前五16-18

■前言

在農曆新年一開始,我們在教會舉行新春崇拜,就是希望把神擺在第一。創世記一章1節說:「起初神創造天地。」馬太福音中耶穌基督的家譜,在英文聖經中最先提到的也是神。挪亞從方舟出來,第一件事不是種地或蓋房子,而是為神築一座壇。今天新年一開始,我們沒有去應酬,去看別人以前,先來見神,就是一件美好的事。

■神在三方面顯旨意

我準備以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16-18節的三節聖經,來和大家講「喜樂」、「禱告」和「謝恩」。這三件事是神在基督耶穌裡,向你們所定的旨意。所以如果你問我,神的旨意是什麼呢?神的旨意就是「要常常喜樂、不住的禱告和凡事謝恩。」

神的旨意,這是一個很大的題目。有人覺得神的旨意似乎很難尋找,其實並不難。因為不僅人需要知道神的旨意,神也希望人知道祂的旨意。神的旨意可以在下列三方面顯出來:一、「環境」;二、「聖靈」;三、「聖經」。

1在「環境」方面。耶穌說過:「你們的頭髮都被數過。如果沒有神的允許,連一根都不會掉在地上。」如果照這樣講,每件事情的發生,一定是經過神的許可。若不是神允許,沒有一件事情會臨到我們身上。以約瑟為例,他被兄長嫉妒而被賣到埃及去。這件事似乎是件禍患,其實是神所允許的安排。約瑟若不到埃及去,就不會做埃及人的宰相,也就不會做雅各全家人的避難所。再拿以斯帖被選立為皇后為例,這也是神的旨意,若不是以斯帖的緣故,猶太人只怕要被哈曼滅種滅族。所以,神的旨意可以從環境中看出來。

2神的旨意從「聖靈」方面也可以看出來。以我為例,當初有感動為神出來做工,也受到許多傳道人的鼓勵。我向主求印證,讓我知道是神的意思,不是人的意思。當時我在鐵路局工作,某天有位許先生找我的同事。我同事恰巧不在,我送他到門口。握手道別時,他卻突然大聲說:「提摩太後書第二章15節。」事後問他,他也不知道自己在說些什麼。我趕緊翻開聖經提摩太後書二章15節:「你當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悅,作無愧的工人,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。」從此,我知道這是神的心意。祂叫我出來做傳道,做祂話語的出口。

3我們可以從「聖經」來明白神的旨意。今天我們要在此查考「常常喜樂」、「不住的禱告」和「凡事謝恩」這三件是神在聖經中明白向我們所定的旨意。

一、常常喜樂

喜樂我把它分為「膚淺」和「深入」兩種。「膚淺」的喜樂像是罪中之樂,如吃、喝、嫖、賭等;或是肉體的喜樂,如環境好、兒女孝順等。而「深入」的喜樂不是上述那種喜樂,乃是以神為樂的喜樂。不是那種罪中之樂,也不管環境好壞、事業順利與否均能樂的喜樂。

以耶穌為例,馬太福音十一章25節提到:「那時,耶穌說:父啊!天地的主,我感謝………。」依據上下文來看,那時耶穌的工作尚無果效,但祂依然感謝父。以賽亞書四十九章節:「我卻說:我勞碌是徒然,我盡力是虛無虛空;然而我當得的理必在耶和華那裡,我的賞賜必在我神那裡。」這節經文雖然告訴我們勞累徒然,盡力虛空,但接下來卻有安慰。所以主耶穌可以超越工作的果效,因為祂不看在工作上面,而是看在神上面。所以這叫做「深入的」喜樂,是「最深的」、「靈裡的」喜樂。在聖經也提到喜樂是良藥,也是力量。喜樂這帖藥能治百病。不僅治身病,更能治心病。

二、不住的禱告

一般人禱告是要向神求甚麼,以滿足自己的需要;這不是不可以,但卻不是禱告的要義。馬太福音十八章18節說:「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,在天上也要捆綁;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,在天上也要釋放。」很多基督徒很喜歡這節聖經,因為以為在地上求的,天上就得成就。其實這節經文的正確解釋應該是:「在天上要捆綁的,等你地上求捆綁,天上才捆綁;天上要釋放的,等你地上求釋放,天上才釋放。」

今天,神要復興台灣教會、要萬人得救、要消滅偶像等作為都需要禱告。你不禱告,神就不能作工。所以今年裡有一件很要緊的事,就是禱告。啟示錄八章4-5節:「那香的煙,和眾聖徒的祈禱,從天使的手中一同升到神面前。天使拿著香爐,盛滿了壇上的火,倒在地上;隨有雷轟、大聲、閃電、地震。」由此可知,眾聖徒的禱告(也就是教會的禱告)能夠驚天動地,所以不要忽視禱告。

三、凡事謝恩

所謂凡事,就是不論大小事或不如意的事。有一位傳道人在前往講道的途中被搶。但他依然趕到聚會並感謝三件事:一、還來得及參加聚會講道;二、雖然錢被搶但身體沒受傷;三、是人搶我,不是我搶人。這就是凡事謝恩。詩篇五十篇23節告訴我們:感謝是「祭」,是獻給神的,而且能榮耀神。我曾經在美國作見證神醫治我癌症的事情,因為我的見證是把神權、神能擺出來,所以能感動原先不相信有神蹟的醫學家。榮耀神的見證,就是以感謝把神的權能擺給人看。

「要向耶和華還我的願」,如同欠債還錢一樣,基督徒向神許願也要還。我向神許願,就出來為主做工。我太太為了還神的願,四十年來自費從事監獄的福音事工。這就是還神的願。另外,要感恩,就會經歷到「恩上加恩」的福分。有感謝就有增加,是神恩典的原則。

■結語

新春在神面前要立下三個志願:一.要常常喜樂,因為喜樂乃是良藥;二.要不住禱告,與神同工,讓神的旨意成就;三.要凡事謝恩,因為謝恩就是榮耀神。願這三件事活在我們今年的生活裡面。

(原載一九九六年八月‧信息與靈聲一八一期‧陳志成整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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