讀經:

「哈迦利亞的兒子尼希米的言語如下:亞達薛西王二十年基斯流月,我在書珊城的宮中。那時,有我一個弟兄哈拿尼,同著幾個人從猶大來。我問他們那些被擄歸回、剩下逃脫的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光景。他們對我說:﹃那些被擄歸回剩下的人在猶大省遭大難,受凌辱;並且耶路撒冷的城牆拆毀,城門被火焚燒。﹄我聽見這話,就坐下哭泣,悲哀幾日,在天上的神面前禁食祈禱,說:﹃耶和華---天上的神,大而可畏的神啊!你向愛、守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。願睜眼看,側耳聽,僕人晝夜在面前為眾僕人以色列民的祈禱,承認我們以色列人向所犯的罪;我與我父家都有罪了。我們向所行的甚是邪惡,沒有遵守藉著僕人摩西所吩咐的誡命、律例、典章。求記念所吩咐僕人摩西的話,說:你們若犯罪,我就把你們分散在萬民中;但你們若歸向我,謹守遵行我的誡命,你們被趕散的人雖在天涯,我也必從那裏將他們招聚回來,帶到我所選擇立為我名的居所。這都是的僕人、的百姓,就是用大力和大能的手所救贖的。主啊!求側耳聽僕人的祈禱,和喜愛敬畏名眾僕人的祈禱,使僕人現今亨通,在王面前蒙恩。﹄我是作王酒政的。」(尼一1-11

■前言

「哈迦利亞的兒子尼希米的言語如下:亞達薛西王二十年基斯流月,我在書珊城的宮中。」(尼一1

尼希米記  尼希米記的作者,就是尼希米。這卷聖經記載著神用他來做復興工作的經過。

歷世歷代,神都興起人來做復興工作。從聖經歷史看,當以色列人下在埃及受苦時,到了時候,神就興起摩西來做復興工作,藉著他把以色列民領出埃及,過紅海,經曠野,準備進入美好寬闊流奶與蜜的迦南美地;再如士師時代:「那時,以色列中沒有王,各人任意而行。」(士廿一25)到了時候,神就興起撒母耳來做復興工作,把以色列民聚集在米斯巴,帶領他們禁食禱告,認罪悔改,才蒙神救他們脫離非利士人之手。

再從教會的歷史看,神把聖言啟示給猶太人,教導他們怎樣和神恢復正常關係,曉諭他們,神怎樣才能住在人的中間,與人同在。可惜猶太人徒然把神與人的事,變成外表的形式儀文。到了第五世紀羅馬教廷起來更是變本加厲,把神與人的事弄成一套制度,和一些規條,不讓神去作,一切由人胡作妄為,行神眼中看為惡的事。到了時候,神就興起馬丁路德來做復興工作,把真理釋放出來,使聖經裏因信稱義得救要道解開。

神用這些人來做復興工作,都有原因。照樣,神用尼希米來做復興工作,也必有原因。這篇信息裏,我們就要看神何以要用尼希米,來做復興工作的原因,好讓我們也知道,怎樣才能讓神用我們來做復興工作。

■禁得起試驗

一、神選用人先試驗

神選用一個人先要經過試驗。帖撒羅尼迦前書二章4節說:「但神既然驗中了我們,把福音託付我們,我們就照樣講,不是要討人的喜歡,乃是要討那察驗我們心的神喜歡。」這裏說出了神用人的原則,就是先驗中,然後託付。神用摩西是先驗中,然後託付;神用約書亞,亦復如此,先驗中,然後託付。

可是神用人以前,試驗人的方法,個別不同。譬如神試驗約瑟,和試驗尼希米的方法不同。約瑟所受的是貧窮的試驗,尼希米所受的,卻是富貴的試驗。

約瑟被他的哥哥所賣,下到埃及為奴,在波提乏家當管家。當波堤乏的妻子勾引他時,他說:「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神呢?」

以後被波提乏之妻所害,遭受冤枉下在監裏,他並不怨天尤人,仍然充滿喜樂,所以在監中替司獄管事。神用貧窮患難試驗他,他沒有因患難就卑下,沒有因患難就喪志。他被神驗中,所以選用他。

尼希米所受的是富貴的試驗。主在新約裏說,財主進天國是難的。今天教會裏有錢的財主是有的,但不多,教會裏多數是困苦和病痛的人,這些人需要神、倚靠神。至於有錢的財主,他以為有錢財可靠,就不需要神,他以為有錢財可享受,就不要享受神的恩典。所以有錢的財主,熱心於屬靈路程上追求的不是沒有,但總不多,原因就在他們的心思意念被世界所吸引,沒有精神為著神,他們甘願服事瑪門,沒有時間服事神。

二、尼希米禁得起試驗

「主啊!求側耳聽僕人的祈禱,和喜愛敬畏名眾僕人的祈禱,使僕人現今亨通,在王面前蒙恩。我是作王酒政的。」(尼一11)尼希米是作王酒政的,乃是一位大臣,生活起居都在王宮裏。在這種環境中,多麼容易沉醉在聲色財利裏面,靈性受沾染蒙污穢,亦多麼容易只為自己的安樂,而不顧別人的死活。我們亦從聖經歷史裏看見,以色列民當生活安逸時,每每遠離神,一到苦難來臨時,才要回轉來親近神。所以像他在安逸環境中,多麼容易忘記神,疏遠神。可是尼希米禁得起這種富貴的試驗,他沒有被這環境所包圍、所迷住,他仍能分別為聖,他仍然關懷別人,他仍然親近神,所以神選用他。

一般人的看法,貧窮時被驗中難,富貴時被驗中易,事實相反,富貴的試驗比貧窮的試驗更厲害,更不易站住。人往往受得住患難,禁不起順利,受得住貧窮,經不起富貴。神曾經以富貴試驗過摩西與但以理等,他們都是禁得起試驗,所以就被神驗中選用,尼希米也是其中一人。

■他以神的事為念

「我聽見這話,就坐下哭泣,悲哀幾日,在天上的神面前禁食祈禱。」(尼一4)當哈拿尼等從猶大來到書珊,報告那些被擄歸回剩下的人,在猶大省遭大難,受凌辱,並且耶路撒冷的城牆拆毀,城門被火焚燒時,別人聽了無動於衷,或是聽過就算了,他卻聽見這話,就坐下哭泣悲哀幾日,並在神面前禁食禱告。他是一個以神的事為念的人,他對神的事有負擔。

我在南部工作時,一個青年學生問我一事,他說他去年受感動蒙召,不知道是出於自己,還是出於神,我答覆他是必先出於自己。因為若非是先有心願,若非是先對神事有負擔,神不會揀選那個人,亦不會呼召那個人。

我們且從聖經中看幾個人物。摩西長大後,出去到他弟兄那裏,看他們的重擔,見一個埃及人打希伯來人的一個弟兄,他左右觀看,見沒有人,就把埃及人打死了,藏在沙土裏。摩西對神家裏的事有負擔,只是靠著肉體行事,一出手就錯了;法老聽見這事,就想殺摩西,但摩西躲避法老逃往米甸地居住。摩西因先有負擔,神乃揀選他,在米甸曠野造就他四十年後,把重大的工作託付他。

又如對神事大有負擔的使徒保羅,就曾寫信給羅馬教會說:「因為我切切地想見你們,要把些屬靈的恩賜分給你們,使你們可以堅固。這樣,我在你們中間,因你與我彼此的信心,就可以同得安慰。弟兄們,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,我屢次定意往你們那裏去,要在你們中間得些果子,如同在其餘的外邦人中一樣;只是到如今仍有阻隔。無論是希臘人、化外人、聰明人、愚拙人,我都欠他們的債,所以情願盡我的力量,將福音也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」(羅一11-15)保羅對神的事有負擔,認為傳福音是在神前欠人不能不還的債,因而他不以福音為恥,情願盡力去傳,亦因而神召他為使徒,特派傳神的福音。

負擔是被神託付的條件。神把工作託付給人,必是那些對工作有負擔的人。神把工作託付給尼希米,也正是因他以神的事為念,對神的工作有負擔。

■對神的事有負擔

「亞達薛西王二十年尼散月,在王面前擺酒,我拿起酒來奉給王。我素來在王面前沒有愁容。王對我說:﹃你既沒有病,為甚麼面帶愁容呢?這不是別的,必是你心中愁煩。﹄於是我甚懼怕。我對王說:﹃願王萬歲!我列祖墳墓所在的那城荒涼,城門被火焚燒,我豈能面無愁容嗎?﹄王問我說:﹃你要求甚麼?﹄於是我默禱天上的神。我對王說:﹃僕人若在王眼前蒙恩,王若喜歡,求王差遣我往猶大,到我列祖墳墓所在的那城去,我好重新建造。﹄那時王后坐在王的旁邊。王問我說:﹃你去要多少日子?幾時回來?﹄我就定了日期。於是王喜歡差遣我去。我又對王說:﹃王若喜歡,求王賜我詔書,通知大河西的省長准我經過,直到猶大;又賜詔書,通知管理王園林的亞薩,使他給我木料,做屬殿營樓之門的橫梁和城牆,與我自己房屋使用的。﹄王就允准我,因我神施恩的手幫助我。」(尼二1-8

巴比倫王亞達薛西是佔領猶大地的統治者,尼希米在王面前面帶愁容,是非常危險的事。但他以神的事為念,對神的事有負擔,就不顧自己的得失,並冒著生命的危險,面帶愁容見王,找機會求王差遣他往猶大地去重新建造。我們每每看到許多人,一顧到自己的得失,就打消了對神的負擔。我們有一位弟兄,他對神的事有負擔,火熱盼望他的部下都能認識主、歸向主,因而常在會議席上,或朝會訓話中,為主作見證,就有許多人勸誡他說:「你這樣講下去,總有一天你現在的地位要被你自己講垮了。」但他仍繼續在那裏為主作見證,因他對神有負擔,就不顧自己的得失。

又如亞哈隨魯王的時代,哈曼已請准下旨剿滅猶太人。當時有一個定例,若不蒙召,擅入內院見王的,無論男女必被治死,除非王向他伸出金杖,否則不得存活。這時,以斯帖因對神的事有負擔,就不顧自己的得失,進去見王。許多時候,弟兄姊妹心中對神的事不是沒有負擔,但一顧念到自己就完全打消了。

從剛才所唸的二章1-8節的經文中,我們看見尼希米對神的事有負擔,所以他是找機會,不是等機會,他是找工作,不是等工作,因而在他服事王時,就將心中的事告訴王。一個教會興旺的時候,聖靈在做工,一切事工亦不需要人的安排與配搭。記得本教會在十多年前在新竹退修會獲得復興,弟兄姊妹回來後,大家對搶救靈魂有負擔,故每個主日晚間七點半佈道,六點鐘就有人來從事佈置招待與散發福音單張,事事有人做,並沒有人安排配搭,就自自然然配搭起來。若是教會光景一荒涼,聖靈不同工,人也就沒有力量做工。只有被聖靈感動的人,對神的事有負擔的人,才不是等機會等工作,而是自己找機會找工作。

摩西對神的事有負擔,神選用他。保羅對神的事有負擔,神選用他。尼希米亦是對神的事有負擔,神才選用他。我們若要被神選用,也必須先對神的事有負擔。

■他是徹底對付罪的人

一、承認自己的罪與恨惡罪

尼希米是一個徹底對付罪的人。他首先承認自己的罪。「願你睜眼看,側耳聽,你僕人晝夜在你面前為你眾僕人以色列民的祈禱,承認我們以色列人向你所犯的罪;我與我父家都有罪了。」(尼一6

他也不容貴胄和官長的罪。「我聽見他們呼號說這些話,便甚發怒。我心裏籌劃,就斥責貴冑和官長說:﹃你們各人向弟兄取利!﹄於是我招聚大會攻擊他們。我對他們說:﹃我們盡力贖回我們弟兄,就是賣與外邦的猶大人;你們還要賣弟兄,使我們贖回來嗎?﹄他們就靜默不語,無話可答。我又說:﹃你們所行的不善!你們行事不當敬畏我們的神嗎?不然,難免我們的仇敵外邦人毀謗我們。﹄」(尼五6-9

他不與參巴拉、多比雅等妥協,就是不與罪妥協。「參巴拉、多比雅、阿拉伯人基善和我們其餘的仇敵聽見我已經修完了城牆,其中沒有破裂之處,參巴拉和基善就打發人來見我,說:﹃請你來,我們在阿挪平原的一個村莊相會。﹄他們卻想害我。於是我差遣人去見他們,說:﹃我現在辦理大工,不能下去。焉能停工下去見你們呢?﹄他們這樣四次打發人來見我,我都如此回答他們。參巴拉第五次打發僕人來見我,手裏拿著未封的信,信上寫著說:﹃外邦人中有風聲,迦施慕也說,你和猶大人謀反,修造城牆,你要作他們的王;你又派先知在耶路撒冷指著你宣講,說在猶大有王。現在這話必傳與王知;所以請你來,與我們彼此商議。﹄我就差遣人去見他,說:﹃你說的這事,一概沒有,是你心裏捏造的。﹄他們都要使我們懼怕,意思說,他們的手必軟弱,以致工作不能成就。神啊,求堅固我的手。」(尼六1-9

他也清除百姓中的罪。「那些日子,我也見猶大人娶了亞實突、亞捫、摩押的女子為妻。他們的兒女說話,一半是亞實突的話,不會說猶大的話,所說的是照著各族的方言。我就斥責他們,咒詛他們,打了他們幾個人,拔下他們的頭髮,叫他們指著神起誓,必不將自己的女兒嫁給外邦人的兒子,也不為自己和兒子娶他們的女兒。」(尼十三23-25

「大祭司以利亞實的孫子、耶何耶大的一個兒子是和倫人參巴拉的女婿,我就從我這裏把他趕出去。」(尼十三28)罪使他們的城牆被拆毀,城門被焚燒;罪使他們被擄到外邦;罪使他們遭大難,受凌辱,一切都是因罪的緣故。照樣在教會裏,罪使教會荒涼,罪使傳道無力,罪使信徒做世界俘虜,罪使信徒遭災禍,受疾病,一切都是罪的緣故。

尼希米具有神那樣恨惡罪的性格,所以神選用他做復興的器皿。

二、徹底對付罪

1潔淨自己

尼希米承認:「願睜眼看,側耳聽,僕人晝夜在面前為眾僕人以色列民的祈禱,承認我們以色列人向所犯的罪;我與我父家都有罪了。我們向所行的甚是邪惡,沒有遵守藉著僕人摩西所吩咐的誡命、律例、典章。」(尼一6~7)他就先潔淨自己。世界上的人自己污穢,居然也敢去干涉別人污穢。從前有一個法官當庭,有聲有色地指責別人賭博的罪,毀家誤國,但話未說完,後面有聽差的來悄悄耳語:「老爺,太太說,客人已經等久了,三缺一,只差你一個了,請老爺趕緊回府?」他就草草結束,匆匆回去了。

屬靈的事,如果自己不潔淨,就不能指責別人不潔淨。所以尼希米要勸誡別人潔淨,就先潔淨自己。

2不容官長貴胄的罪

尼希米不但承認自己的罪,同時不怕權貴不畏懼權勢。他斥責權貴和官長的罪,並招聚大會攻擊他們,潔淨他們。

今天社會是權貴和有權勢的人在領頭,所以社會上一些出人頭地的人物,都是權貴和有勢的人。今日有些教會效法社會,居然也讓一班權貴或有權勢的人領頭,結果這班人既都犯了罪,那些教會因懼畏權貴權勢的緣故,就不敢對付他們,以致教會容讓罪,就不能容留神,因為罪之所在,神就不能同在。

3堅決大膽抵抗仇敵

尼希米堅決抵抗參巴拉、多比雅等這班人。這些人要他去一個村莊,他嚴加拒絕。這些人要用可怕的罪名誣害他,他不怕。有人在他面前說多比雅的善行,他不聽。仇敵用風聞,脅迫他,利誘他,他毫不理會,毫不妥協。他對付得何等堅決大膽。

在這裏要附帶提到羅馬天主教,他們妄自增添聖經,妄自刪改聖經,為著勾引人入教,臺灣教區還特准拜祖宗牌位的風俗。人活在感覺世界,對萬有一切都憑靠感覺去知道,對神的存在亦復如此。羅馬天主教為適應人的感覺,也把神不能朽壞的榮耀變為偶像,如果要我一一提出,時間也不許可。所以神要我提醒一句,今天不是基督徒心地狹窄不狹窄的問題,乃是真實與偶像的問題,真實與虛謊的問題,真理與異端的問題。

所以求主給我們效法尼希米,不與仇敵妥協。神要用這樣的器皿!

4徹底對付百姓中的罪

十三章說,那些日子猶太人與外邦人通婚,結果所生的兒女,不會說猶大的話。好像中國人娶了或嫁了外國人,所生子女不會說中國話,語言一失去,對國家觀念就喪失了。神的兒女一與外邦人聯合,就失去神的言語,對神的觀念失去。

所以尼希米發動徹底對付這罪,他不但斥責、咒詛他們,並打了他們幾個人,拔下他們的頭髮,叫他們指著神起誓,必不將自己的女兒嫁給外邦人的兒子,也不為自己和兒子娶他們的女兒。正因他能徹底對付百姓的罪,潔淨他們,神要用這樣的器皿。

■以身作則

一、一同工作一同受苦

「這樣,我和弟兄僕人,並跟從我的護兵都不脫衣服,出去打水也帶兵器。」(尼四23)尼希米以身作則,與同胞一同工作一同受苦。因為他是一個王的酒政,卻與同胞一同工作,一同受苦。他能夠處高貴,也能處卑微,他能處富貴,亦能處貧窮。他屬靈的生命,已經受了相當的操練,所以無論高貴或卑微,無論富貴或貧窮,對他都是一樣。今日許多神的兒女不能被神交託,就是由於他們生命還沒有受到相當地操練,因而只能處於平坦的環境,不能行走崎嶇的曲徑,只能與容易相處的人相處,不能與不易相處的人相處。一個船主所要用的水手,不但要求他會開順風的船,行在風平浪靜之中,更要求他會開逆風的船,在狂風巨浪中進行。尼希米是一個受過操練以身作則的人,所以神要用他。

在這節經文,看見尼希米與他的同胞一樣,夜間不脫衣服,出去打水也帶兵器。他不是單單在那裏計劃指揮,他的同胞在做什麼,他也照樣做什麼,他完全和百姓士兵一樣,一點沒有好高騖遠的野心,一點也沒有好權好勢的奢望,所以神要用他。

二、將銀錢糧食免息借給百姓

「我和我的弟兄與僕人也將銀錢糧食借給百姓;我們大家都當免去利息。」(尼五10)當時一班官長貴胄,用放債生息來剝削百姓,說到百姓真是負債甚重,甚至賣身來維持生活。尼希米要改變這個風氣,他就先以身作則,把銀錢糧食借給民,但不取息。今日一個國家的政府要民眾守法,官員要率先守法,才能督促民眾守法。

三、將自己所有供民需要

「自從我奉派作猶大地的省長,就是從亞達薛西王二十年直到三十二年,共十二年之久,我與我弟兄都沒有吃省長的俸祿。」(尼五14

在尼希米以前的省長,加重百姓的擔子,每日索要糧食,和酒並銀子四十舍客勒,就是他們的僕人也轄制百姓。但尼希米因敬畏神,不這樣行。且自他奉派作猶大地的省長,一共十二年,他與他弟兄都沒有吃省長的俸祿。不但如此,且把自己所有的供民需要。「除了從四圍外邦中來的猶大人以外,有猶大平民和官長一百五十人在我席上吃飯。每日預備一隻公牛,六隻肥羊,又預備些飛禽;每十日一次,多預備各樣的酒。雖然如此,我並不要省長的俸祿,因為百姓服役甚重。」(尼五17-18

今天教會裏的弟兄姊妹看見肢體遭遇貧病,只是口頭說一句:「我為你禱告」,就把責任完全推開。尼希米卻不是這樣,他把擔子擔負了起來。神就要用這樣的人來做復興工作。

■他是一個禱告的人

尼希米被神用,還有一個主要原因,就是他是一個禱告的人。

本書開始是禱告(尼一5-11),結束也是禱告(尼廿三14、十三22),尼希米真是一個禱告模範。他的禱告,亦是示範的禱告。

一、迫切的禱告

第一章講到他聽到耶路撒冷城的荒涼,就坐下哭泣,悲哀幾日,在天上的神面前禁食禱告,這是迫切的禱告。前幾天有一位弟兄問我說,神的權柄高過諸天,統管萬有,祂能夠這樣管理這個龐大宇宙,一定應該是非常科學的。可是我參加一禱告聚會,看見禱告的人在那裏哭泣悲哀,這個禱告了,那個又禱告,這個講了,那個又講,真是太不科學,何必這樣哭泣悲哀,禱告了又禱告,講了又講呢?我給他答覆,科學單講理智,神雖是理智的,但是神更重感情。我們還沒有禱告,神已經知道了,那麼我們不必禱告更科學,但神要我們的心。心的事是很激動的,所以又有哭泣又悲哀。所以迫切禱告,是向神表達我們的心。如不是出於心的禱告,那禱告亦是徒然無效。

二、等候的禱告

「耶和華──天上的神,大而可畏的神啊!向愛、守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。」(尼一6

這是認識神的禱告。我們如果認識神是一位守約、施慈愛的神,我們必定滿了把握來禱告,且深信禱告必不落空,神的應許必定應驗。

「願睜眼看,側耳聽,僕人晝夜在面前為眾僕人以色列民的祈禱,承認我們以色列人向所犯的罪,我與我家都有罪了。」(尼一6

晝夜禱告,這是等候的禱告。神做事有時間,所以要晝夜作等候的禱告。

三、認罪的禱告

這處也是認罪禱告。如果我們的禱告,一直沒有得著,一般人就此放下了,那禱告是不懇切,不認識神,不等候神。因為主曾應許:「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甚麼,我必成就,叫父因兒子得榮耀。」(約十四13)所以禱告不蒙應許,原因是在人,不在神。尼希米處在這樣環境中,他並不怨天尤人,他還是從自己找原因,省察裏面有什麼罪。當我們這樣來到神面前求問時,神會自己光照我們,指示我們。如同曾經應許約書亞,無論他何往,神必與他同在。後來攻打艾城時,三千人上去,竟在艾城人面前逃跑了,艾城的人擊殺了猶太人三十六人。神既同在,怎會打敗,怎會死了這許多人?約書亞知道這並不在神,乃在自己,於是求問神,指給他看,亞干犯了罪,違背了神所吩咐他們的約,神就指給他看,是因為亞干取了當滅之物。

尼希米記一書,不但開頭是禱告,結束也是禱告,中間也滿了禱告。他用禱告解決困難,他用禱告來勝過仇敵。他是一個禱告的人,所以神用他。

■結語

神用人做復興工作,但什麼樣的人才能被神選用呢?一、禁得起試驗,被神驗中的人;二、對神的事有負擔的人;三、徹底對付罪的人;四、以身作則的人;五、禱告的人。求主給我們省察:我是怎樣的人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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